曾荫权被判监禁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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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作出判刑,判处曾荫权入狱20个月,即时收监。图为曾荫权由医院侧门上囚车,被锁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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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2月22日早被锁上手铐及身系铁链,由近10名惩教署人员看守下押送上庭,曾抵庭后进入犯人槛等候判刑,其精神看似不错,但面如死灰,目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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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案件属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中相对较轻的一类,但并非代表是小事,以30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曾荫权的良好品格及对社会贡献,扣减10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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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胞妹曾璟璇(右)今早陪同曾妻鲍笑薇(中)到庭旁听。法官判决后,曾太向公众表示将会上诉。曾太表示5年来与荫权受到滋扰,今日是黑暗的日子,对法庭判决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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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判监,成为香港被判囚的最高级官员。法官指出,被告同事朋友虽写信求情,亦认同被告98年打击金融风暴大鳄表现突出,以及其40年服务香港的贡献,因此作出10个月刑期扣减,强调无理由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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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判刑时指行政长官不单是地方首长,且要向香港人及中央政府负责,且获香港人及中央政府的信任,斥被告是违反诚信。图为曾荫权的家人被大批传媒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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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外,有警察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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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送曾荫权的囚车离开医院时,大批记者包围囚车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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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车押送曾荫权前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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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曾荫权的御用律师万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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